相信大家在進行成都行業(yè)志出版的時候經常會遇到需要一些人物志的情況,但是寫任何志都需要有一定的標準,那么人物志的收錄范圍和標準有哪些呢?
1.地域??h志以收錄本縣籍人物為主,兼及對本地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外籍人物涉及各行各業(yè)范圍比較寬泛。而成都行業(yè)志出版是在本行業(yè)內有影響的人物,范圍要小很多。
2.時間。根據(jù)詳近略遠的原則,為了突出志書的時代特征以及更好地發(fā)揮人物志的教育作用,新編地方志人物志,應以近現(xiàn)代人物為主??h志要注意不同時段的人物對社會等各個層面的影響度,而行業(yè)志則要把所有該行業(yè)發(fā)展時間段所有能夠入志的人物統(tǒng)一考量。
3.關于生不立傳和生人入志的問題。生不立傳是取蓋棺定論之義,有人以某些人蓋了棺也不能定論為理由,主張生人也可以立傳。試想,蓋了棺都難論定,未蓋棺更難論定。為生人立傳問題有兩個:一是人物多變,一旦入志,影響無法收回;二是難以杜絕請托曲筆之嫌,使人物志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生人不立傳,當然不等于不能入志,生人事跡可以因事系人的載入志書的其他篇章,也可用人物簡介形式入人物志,至于其整個生平事跡和結論的傳記,可在其謝世之后隨下次續(xù)修志書入人物傳,修志是世世代代都要進行的事業(yè),只有這樣才能對歷史負責。這一點,不管是縣志還是行業(yè)志都是應該遵守無疑的。
4.入志人物應以正面人物為主。人物的主體不能動搖,人物的主體,無論是政界要員還是各行各業(yè)的精英,一切以主流為主,但是為了反映一地的情況,反面人物也要適當收入,不過一定要少于正面人物,不能以邪壓正。而且反面人物的選擇一定要是有重大影響的大奸大惡、劣跡昭著惡貫滿盈的元兇巨惡,凡是“其惡不足以懲戒者”,一律不錄。其主要目的在于從反面教育人民以知好人何以為好,壞人何以會壞,后人知所警戒??h志應以人物對社會影響度、知曉率為主,而行業(yè)則以人物在該行業(yè)所取得的成就作為主要考慮的因素。
所以在成都行業(yè)志出版的時候我們在編寫中除了要有合適的人物,同時還需要嚴格把控人物志部分中的時間以及人物的影響是否正面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