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的志書編纂流程,跟著一起來看。
一、確定書名
書名的確定首先要立意準確。按照《地方志工作條例》要求,縣級以上綜合志均以行政區(qū)域名稱命名。對于非縣級以上綜合志,命名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部門志和行業(yè)志,書名一般都冠行政區(qū)域名稱;另一種是企業(yè)志、學校志、鎮(zhèn)志、村志,可自主取舍是否冠行政區(qū)域名,不作強求。其次,書名要有明確的上下限,標注志書的時間范圍。書名和上下限有機地統(tǒng)一了志書的時間和空間,使讀者對志書所述時空一目了然。
另外要注意的是側重體現時空區(qū)域的,書名宜采用區(qū)域名稱;側重體現行政內容的,則應加上行政區(qū)域名。以六盤水市例:《六盤水三線建設志》側重于時空區(qū)域,因此書名冠“六盤水”而非“六盤水市”;《六盤水市教育志》(1998—2012)側重于行政工作,因此書名冠“六盤水市”而非“六盤水”。
二、明確工作機構和編寫人員
志書在啟動成都志書編纂前要有明確的工作機構和編寫人員,該項工作分為兩塊:一是設立志書編纂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主要包括名譽主任、名譽副主任、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二是成立志書編輯部(組),成員主要有主編、副主編、編輯、校對、資料收集、封面設計、圖片提供、編務等工作人員。人員確定,則各司其職,要盡量避免隨意變動。
三、擬定篇目
篇目是志書的“綱”,也是志書的準目錄,用于指導志書編纂,由主編擬定。篇目一般由“篇”“章”“節(jié)”構成,有的只設“章”“節(jié)”,往往不設“目”。篇目設置要做到層次分明,條理清晰,要按照“橫不缺要項”“事以類聚,類為一志”的要求,對所記內容進行科學合理地劃分,使其具備較強的邏輯性。在擬定篇目時,一定要認真審慎,反復推敲,廣泛征求意見,使之盡可能相對完備。篇目標題要精煉,題文相符,同一門類各級標題不重復。篇目要求文字精煉,表意貼切、準確。
篇目一旦確定,原則上不作大的調整,但篇目在修志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還會有所變化。在資料收集階段篇目用于確定資料的收集范圍;在編寫階段篇目用于指導分類編寫;在總纂和定稿階段篇目用于統(tǒng)稿和核稿;志書出版之時篇目就形成志書的目錄。篇目在修志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地調整和完善,越到后期,越要遵循“大穩(wěn)定,小調整”的原則??茖W合理地設置篇目,對志書編纂工作的有序開展以及志書的總體質量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四、收集資料
收集資料是修志工作十分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即通常所說的是否“有米下鍋”的問題,這就注定了資料要盡可能多。但要注意的是資料要“多”而不“亂”,要緊緊圍繞篇目所擬定的內容來收集資料,不能有隨意性。資料內容主要包括文字、圖片、報表、實物、口述、音視頻等,與篇目設置內容關聯的資料都要盡量收集,多多益善。資料要客觀、真實、準確,盡量做到系統(tǒng)全面。收集資料要圍繞篇目做到“橫不缺要項”“縱不斷主線”。
五、編寫資料長編
資料不是匯集在一起就成書了,而是先要寫成資料長編。一是將資料文字化,比如說將一些照片、獎狀等實物用文字來表達;二是對資料進行粗加工,去掉一些啰嗦話、口水話,適當擠擠水份。資料長編的編寫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記前因后果,保持事物發(fā)展的完整性。
六、編輯
編輯是修志工作的重頭,耗時相對較長。編輯工作需要具備文字功底的人承擔,要把握好志書的觀點、體例、行文規(guī)范、數字及標點符號的正確使用等。編輯過程還要達到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要求。編輯要把握志書秉筆直書,橫排縱寫,述而不作、敘而不議,生不立傳,以事系人,寓褒貶于記敘之中,越境不書,通典不錄,詳略得當,專志貴專、立足于業(yè)的原則。成都志書編纂編輯人員還應熟悉《標點符號的用法》《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等有關國家標準文字規(guī)范。此外還要求編輯人員在每個篇章彰撰寫“小概述”(即無題引言)??傊庉嬋蝿障鄬碚f是復雜而艱巨的,需要一遍又一遍地逐字編輯,使文風統(tǒng)一,文從字順。
七、送審稿的裝訂
志稿在編輯完成后進行總纂,形成送審稿,送審稿也就是準圖書,因此要按照圖書要求,裝訂規(guī)范。裝訂的順序和內容為:1)封面;2)環(huán)襯;3)書名頁;4)版權頁(書名面與版權頁為同一頁紙的正反面);5)志書編纂委員會名單;6)志書編輯部(組)名單;7)地圖(主要為行政區(qū)劃圖和各專業(yè)地圖);8)照片;9)序言(序言可設可不設,視具體情況而定);10)凡例;11)編輯說明(編輯說明可設可不設,視具體情況而定);12)目錄;13)概述;14)大事記;15)正文(志體);16)人物傳;17)附錄;18)編后記;19)索引。
八、審稿
《地方志工作條例》規(guī)定“以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域名稱冠名、列入規(guī)劃的地方志書經審查驗收,方可以公開出版”;貴州省頒布有《貴州省地方志審查驗收暫行辦法》,規(guī)定以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域名稱冠名、列入規(guī)劃的地方志書要執(zhí)行初審、復審和終審的三級審查驗收制度。志書審稿要把握好政治關和保密關,主要看志稿觀點是否正確,體例是否嚴謹,內容是否全面,資料是否翔實,特色是否鮮明,行文是否規(guī)范。
九、出版印刷
出版與印刷是交叉進行的。在志稿完成終審修改后,字數基本固定,不會有太大的變動,這時要先確定印刷廠,印刷廠將志稿排出特殊格式的版本,之后再聯系出版社,由出版社進行審改。此后出版社和印刷廠之間會進行多次審訂和修改,確定最終稿件后,承編單位再派員到印刷廠簽字上機印刷。需向出版社支付的費用有出版管理費和責任編輯費;需向印刷廠支付的為印刷費。(有的印刷廠也代辦出版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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